餐飲業分類及標準
2015-07-17 19:56:05 閱讀: 4753
餐飲服務許可按餐飲服務經營者的業態和規模實施分類管理。分類方式如下:
?。ㄒ唬┎宛^(含酒家、酒樓、酒店、飯莊等):是指以飯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韓餐等)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包括火鍋店、燒烤店等。
1.特大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館。
2.大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館。
3.中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館。
4.小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館。
如面積與就餐座位數分屬兩類的,餐館類別以其中規模較大者計。
?。ǘ┛觳偷辏菏侵敢约屑庸づ渌?、當場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務為主要加工供應形式的單位。
?。ㄈ┬〕缘辏菏侵敢渣c心、小吃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
?。ㄋ模╋嬈返辏菏侵敢怨祁?、咖啡、茶水或者飲料為主的單位。
?。ㄒ唬┎宛^(含酒家、酒樓、酒店、飯莊等):是指以飯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韓餐等)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包括火鍋店、燒烤店等。
1.特大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館。
2.大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館。
3.中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館。
4.小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館。
如面積與就餐座位數分屬兩類的,餐館類別以其中規模較大者計。
?。ǘ┛觳偷辏菏侵敢约屑庸づ渌?、當場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務為主要加工供應形式的單位。
?。ㄈ┬〕缘辏菏侵敢渣c心、小吃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
?。ㄋ模╋嬈返辏菏侵敢怨祁?、咖啡、茶水或者飲料為主的單位。
?。ㄎ澹┦程茫菏侵冈O于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工地等地點(場所),供內部職工、學生等就餐的單位。
資料來源:鄭州市大力環保設備有限公司 http://www.zanpin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