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貴陽市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有效控制飲食業油煙污染對大氣環境質量的不利影響,進一步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及《貴陽市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原則
(一)重點整治原則。重點查處全市室外油煙污染嚴重的餐飲攤點,推進露天燒烤市場整治,嚴查無證無照露天燒烤行為,逐步治理室外餐飲攤點的油煙無序排放問題。
(二)屬地管理原則。按照屬地政府對本轄區環境質量負責的要求,各區(市、縣)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是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內油煙污染整治的組織與實施。
(三)分類實施原則。根據影響程度分為重點區域和一般區域。重點區域為環境空氣質量保護重點區域周邊一公里范圍,一般區域為重點區域以外的其它城市建成區和城市郊區已成型的餐飲業經營市場。
二、工作目標
(一)室外露天燒烤整治
環境空氣質量重點保護區域內嚴禁從事露天燒烤經營活動。云巖區、南明區各確定兩個已成型的夜間露天燒烤經營市場,其它區(市、縣)各確定一個已成型的夜間露天燒烤經營市場,開展餐飲油煙污染防治集中整治。整治內容包括依法取締無照、占道經營、占用公共場地經營等違法燒烤經營行為;加強市場監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逐步實現燒烤攤點進店、進院經營;鼓勵使用環保無煙燒烤爐具;安裝集中式餐飲油煙凈化系統,其市場內所有燒烤經營攤點必須接入該油煙凈化系統,鼓勵引入第三方運營,確保達標排放。
(二)室內餐飲整治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環境空氣質量重點保護區域內嚴禁新增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業單位,已有的要全部安裝油煙凈化器等凈化裝置并確保正常運行,對不正常運行、安裝不符合要求或達不到排放標準的、要限期整改或停業整頓。城市建成區中型及以上的、全市域新(改、擴)建的、城市郊區已成型的餐飲業經營市場等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業經營單位必須同步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并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城市建成區大型餐飲業單位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的同時,還應安裝油煙在線監控設施。統一建設餐飲油煙在線監控系統,實時監控餐飲企業油煙排放和凈化設施運行狀況。
三、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9月30日前完成)
由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組織有關部門對轄區室內產生油煙的飲食業單位、室外露天燒烤場所及攤點、城市郊區已成型的餐飲經營市場情況進行調查摸底,要逐戶核實,逐一登記造冊,建立檔案,落實責任人,制定專項整治方案,上報市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攻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生態文明委,聯系人:謝良勝;聯系電話 :85980386)備案。(9月30日前完成)
(二)組織實施階段(10—11月)
1.環境空氣質量重點保護區內嚴禁從事露天燒烤經營活動,已有的要限期取締或搬入室內。(10月31日前完成)
2.開展露天燒烤油煙污染防治集中整治。云巖區、南明區各確定兩個已成型的夜間露天燒烤經營市場,其它區(市、縣)各確定一個已成型的夜間露天燒烤經營市場,開展餐飲油煙污染防治集中整治。整治內容包括依法取締無照、占道經營等違法燒烤經營行為;加強市場監管,禁止新設露天燒烤場所;逐步實現燒烤攤點進店、進院經營;鼓勵使用環保無煙燒烤爐具;安裝集中式餐飲油煙凈化系統,其市場內所有燒烤經營攤點必須接入該油煙凈化系統,鼓勵引入第三方運營,確保達標排放。(11月30前完成)
3.開展室內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環境空氣質量重點保護區域內嚴禁新增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業單位,已有的要全部安裝油煙凈化器等凈化裝置并確保正常運行,對不正常運行、安裝不符合要求或達不到排放標準的,要限期整改或停止整頓。要求建成區中型及以上的、全市域新(改、擴)建的、城市郊區已成型的餐飲經營市場等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業經營單位必須同步安裝油煙凈化裝置。(11月30日前完成)
4.實施大型餐飲業在線監控。中心城區大型餐飲業單位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的同時,還應安裝油煙在線監控設施。要建設餐飲油煙在線監控系統,實時監控餐飲企業油煙排放和凈化設施運行狀況。(11月30日前完成)
(三)檢查驗收階段(12月1日—31日)
各單位認真總結開展整治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經驗形成書面總結報市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攻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攻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總體工作的安排組織有關成員單位組成驗收組,嚴格按照標準,分階段、有側重地對整治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四、職責分工
(一)各區、市、縣人民政府,高新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州省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職責。
負責全面調查轄區內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服務單位基本情況,制定整治方案、開展整治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相關職能部門、社區服務中心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健全飲食服務單位油煙排放臺賬;負責督促產生油煙的飲食服務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實現達標排放;負責對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務的飲食服務單位限期進行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其停業或關閉;負責取締無證(照)飲食服務企業和違章占道餐飲攤點;科學論證,合理規劃設置專門燒烤市場,盡量將無序分布在各處的流動露天燒烤攤點疏導至規定場所集中經營,重點區域內現有的政府規劃的燒烤經營場所(含夜市)要逐步搬遷或搬入室內。
(二)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職責。
1.市生態文明委:負責統籌指導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調查、匯總油煙整治工作推進情況,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專項督察。組織對中心城區餐飲油煙凈化裝置排放狀況進行監測,對超標排放的企業進行查處。
2.市規劃局:指導督促各區(市、縣)及開發區在控規編制及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中,嚴格區分住宅項目與商業、辦公及公共服務配套項目等。指導各區(市、縣)及開發區科學合理規劃設置燒烤市場。
3.市商務局:加強對飲食服務行業的管理,做好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宣傳和督導工作,督促現有室內外飲食業單位按照市政府要求完成治理任務。
4.市城管局:負責指導中心城區室外露天餐飲攤點的專項整治;指導督促各區(市、縣)及開發區對違法占道經營的攤點依法進行整治或取締。
5.市工商局:積極配合市政府相關部門加強對飲食業經營單位和市場的管理,指導督促各區(市、縣)及開發區對室內外無證(照)飲食服務企業依法予以取締,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6.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監督檢查餐飲經營戶的衛生狀況,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實施限期整改;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室內外餐飲單位,依法查處。配合工商等部門取締無餐飲服務許可證經營的飲食服務企業。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統一認識。開展油煙專項整治工作是著力解決我市油煙擾民工作中存在問題的重要舉措,是加強城市功能區規范建設,營造一個高度文明的城市環境而采取的行動。各單位要把專項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責任心,足夠的時間和精力,認真負責的態度,真抓實干,保證我市專項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果。
(二)細化方案,落實責任。各區(市、縣)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按照飲食業煙塵和油煙污染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本單位職責,認真研究制定飲食業污染治理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提定出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實,確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對露天燒烤經營場所(含夜市)要實行路長制,責任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實行區域包保。
(三)協調配合,形成合力。環保、城管、商務、工商、規劃和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緊緊圍繞整治目標任務,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強化整治力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相關部門要有計劃地開展聯合執法,共同打好飲食行業污染治理攻堅戰。
(四)加強檢查、依法整治。各責任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的具體安排,制定具體措施。特別是針對油煙專項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環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要與有關責任單位聯手,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強制執行。
(五)合理引導,疏堵結合。各單位要本著“便民,利民,不擾民”的原則進行合理規范。要對規劃的燒烤規范區進行科學論證,將無序分布在各處的流動燒烤攤點疏導至規定場所集中經營,加強管理,避免擾民,做到既便民,又不擾民。對不服從疏導、管理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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